粒剂开发的起始目的是为了消除粉剂的漂移,现在开发粒剂的目的已是多方位的了。粒剂的形状有圆球形、圆柱形、碎块形(也称块粒剂)等。粒剂的粒度变化幅度很大,一般是在100~2 000微米之间,小于100微米的称为微粒剂,介于lOO~300微米的称为细粒剂,大于2 000微米的称为大粒剂,有一种重达50克的称为粒霸。
某一种农药颗粒剂的粒度以多大为宜,主要应根据作物特征、病虫草为害特点、药剂理化性能以及撒施方式来决定。玉米喇叭口施用的颗粒剂,一般选用较小的颗粒,但也不能太小,太小了易沾附在心叶上。地面用颗粒剂的粒度为25~35筛目或30~60筛目,土壤用颗粒剂的粒度为18~35筛目或20~40筛目。由于一般颗粒剂的粒子不是大小相同的,而是有一个粒度范围,用标准筛的筛目表示某种颗粒剂的粒度范围。筛目数值越小,其筛孔越大,能通过的颗粒越大;反之,筛目数值越大,其筛孔越小,能通过的颗粒越小。在用标准筛筛分颗粒剂时,能通过一种大号筛目,而不能通过另一种小号筛目,这种颗粒剂的粒度规格即用大小两种筛目来表示,例如20~40筛目的颗粒剂即表示可通过20号筛目而不能通过40号筛目;余类推。
防治水生杂草和水田害虫,以往多用8~16筛目或16~30筛目的颗粒剂。利用水田有水的特定环境条件,现已开发多种粒径更大的颗粒剂,施用极为方便、安全。杀虫双极易溶于水,扩散迅速,扩散范围大,又易被泥土吸附,用于防治水田害虫,就可加工成大粒剂,亩用1千克约有2 000粒,平均每平方米水面可着粒2~4粒,抛掷距离可达20米左右,行走在田埂上即可向田里抛施;由于颗粒大,能全部落入水中,极少夹在叶鞘中或沾附叶面上,施药后8小时可扩散到全田,24小时达到全田均匀。日本开发的水面漂浮粒剂,每袋装粒150克,站在田埂上,亩抛施6~7袋,数分钟完成施药,水溶性包装袋,入水溶化,有效成分在田水中扩散。一种叫除草剂粒霸的大粒剂,每粒重50克,亩抛13~14粒,入水后快速溶解、扩散。还有一种可以直接在水面上抛施的胶囊剂,每囊装药50毫升,亩抛6~7个胶囊,囊皮入水溶解,有效成分扩散在田水中。
粒剂必须具备一定的机械强度,在包装、贮运、施撒过程中才能避免颗粒破碎,产生粉末。曾发生过杀虫双大粒剂由于机械强度差,施撒时由破碎的粉末漂移污染邻近桑园,使家蚕中毒。对包衣法生产的粒剂还有一项重要技术标准就是脱落率(即脱落的药粉量),一般要求是不超过5%。